近日,国家发改委下达了10省份2015年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投资计划,总投资达99亿元,黑龙江等10省份将分配这批资金。黑龙江省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8.9065亿元,获得中央下达预算内投资1.488亿元,其余7.4185亿元为地方投资。此前,黑龙江省地方投资已完成1.731亿元。
此次,国家发改委下发投资计划,是“水十条”投资细则的进一步落地。该投资计划安排黑龙江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8.9065亿元,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.488亿元,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7.4万吨日,中水回用4万吨日,建设管网215.542公里,污泥处理260吨日。
据了解,黑龙江省发改委要求,各市地、有关部门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,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、招投标制、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,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,确保项目有序实施,尽快发挥效益。同时,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,足额落实地方投资,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,做到专户管理,专款专用,严禁滞留、挪用、浪费。项目建成后,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涉及要求进行验收。验收不合格的项目,不得交付使用。
据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污防处王固华介绍,黑龙江省共有13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,主要用于松花江流域相关污水处理工程的治污设施和管网建设,其中包括伊春市南岔区浩良河镇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、伊春市五营区污水处理工程、伊春市带岭区城市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、五大连池市龙镇污水处理工程、鸡西市梨树区污水处理工程、哈尔滨市双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、抚远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处置工程、齐齐哈尔市城区污泥处置工程、尚志市帽儿山镇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工程、甘南县兴十四污水处理工程、绥化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工程、哈尔滨市双城区污泥处置工程、沾河林业局居址污水处理工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