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部委联合发文再促印刷业环保
近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环境保护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,就国家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第一批制(修)订计划予以公布,《印刷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》标准名列其中。
随着国家环保战略的提升,循环经济、低碳发展理念已经深入人心。2012年起,新修订的《中国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出台,各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步伐进一步加快。所称清洁生产,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、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、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、改善管理、综合利用等措施,从源头削减污染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减少或者避免生产、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,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。根据《清洁生产促进法》的要求,清洁生产审核分为强制性审核与自愿性审核两种类型,都需要有评价审核的标准为依据,为此,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成为当务之急。
此次发布的第一批42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当中,涉及石油炼制、合成材料制造、涂料、油墨、有色金属、垃圾焚烧、污水处理、医药制造、电池工业、制革行业、光伏行业以及印刷行业。《印刷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》标准预计2015年底前完成,并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。该标准发布后,将作为我国印刷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技术依据,并将成为我国印刷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国家标准,推动行业环境保护、清洁生产水平的全面提升。
据了解,目前以北京、广东等省市为代表的印刷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经启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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